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我区消费者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区消委会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区消费者委员会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职责,紧紧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等年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和中消协、省市消委工作要求,在区工商局的精心指导下,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为抓手,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追求,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加强行业协作配合,积极化解消费矛盾,有效架起了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构建全区消费维权网络,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至目前,建立以基层工商所为载体的消委分会10个,消费维权服务工作站232个,覆盖全区100%的村委会(社区),工作站消费维权志愿者464人,实现了区—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三级消费维权网络互连互通、无缝对接、齐抓共管,基本构建了集政策法规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指导、受理申投诉、化解纠纷矛盾于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
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消费纠纷迈出新步伐
一是抓好汕头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二是抓好商品和服务的有效监督;三是抓好失信行为的惩戒工作。此外,该会还把化解消费纠纷作为提升消委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根据平时掌握的市场信息,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等,及时提炼出消费信息,发布消费警示。两年多来,印发了“网上支付安全提示”、“网络购物安全警示”、“网购家电注意事项”等警示三十多条共28000多份警示消息。另一方面与潮南区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汕头市潮南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文件,加强行政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与诉讼相互衔接,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三、出色完成投诉调解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委会的神圣职责,为了充分履行这一职责,该会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满腔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做到“投诉有回音,处理有结果 ”。两年多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9件,解决287件,解决率为99.31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6万元,接受消费者来人、来电、来信咨询逾3500多人次,收到感谢信15封,锦旗(牌匾)3面。
四、紧扣中消协消费年主题,赢取社会广泛关注与认可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会紧扣中消协年主题,注重创新和丰富宣传活动载体,不断为消委会注入新元素与新活力。如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该会都精心安排一系列活动,力求增强影响力,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现如今,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潮南区已是家喻户晓的一项重要活动,设立在街头的“3·15”现场宣传咨询会更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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