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汕头市潮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运源主持会议,副主任郑建雄、李悦斌、陈文洲、李元正、张秀卿、王献国和其他委员共24人出席。区人民政府区长陈俊峰,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维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灿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郭伟同志辞去潮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通过关于接受欧奕丽同志辞去潮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对拟任免人员的提请。决定免去张良佳同志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免去肖辉岳同志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吴炳松同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陇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许文选同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职务;免去陈渭泓同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彭明裕同志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陈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许俊雄同志为mobile.28365-365副区长;任命郭飞同志为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命张良佳同志为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命吴炳松同志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陈渭泓同志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彭明裕同志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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